八成是林稚欣那个京市的前未婚夫。

  而且她今天也忘了带伞,却没有林稚欣的好命有人给她送伞,只能淋着雨回家!

  谁都有野心,都想尽快升职,但是这事又急不得,像他们这种新兵蛋子,落选都在情理之中,没什么好气馁的,以后有的是机会。

  这一点林稚欣无法反驳,等到她觉得菜洗得差不多之后,最后才把肉洗了,她记得之前在网上看到的科普,说是洗肉不能淋着洗,得拿盆装满水泡着洗,以免细菌飞溅。

  毕竟在他们这个圈子,动不动就会有“鉴抄侠”出现,今天说这个抄了那个,明天说那个抄了这个,吵得那叫一个不可开交,所以她工作的时候,都会习惯性地保留工作痕迹,以备不时之需。

  心里正想着事,她也就没骑车,推着往前走了一段距离以后,刚拐了个弯,身旁忽地卷起了一阵风,没多久,一辆造型复古的黑色小轿车就停在了她旁边。

  “哎哟还嘴硬呢,弟媳妇都快被你气哭了,你小子还不追上去好好哄一哄。”

第107章 集体宿舍 想念某人温暖踏实的怀抱

  良久, 一道温热呼吸似有若无地喷洒在她脸上, 话语里浸满了浓浓的不舍:“欣欣, 我明天就要走了。”

  闻言,陈玉瑶恍惚点了点头,示意她尽管去。

  所以在听到林稚欣和陈鸿远商量着要去找辅导员说明情况,今天晚上去招待所和他们一起住的话,就自告奋勇要去宿舍帮林稚欣一起收拾东西。

  林稚欣攀附着身前人的肩膀,和他光洁的额头相抵,由着他帮自己温柔地擦拭头发。

  林稚欣一边拿手揉捏着后脖颈,一边暗想看来得抽个空去买个新枕头,不然再这么将就下去,她的脖子迟早得报废。



  陈鸿远看得真切, 却故意坏笑着反问:“别什么?”

  过了会儿,他才用极为平常的语气说道:“还可以,不过我觉得可以加点儿糖和水。”

  恰好马丽娟过来找她说话,两人配合着,一边给被子换上新的床单被套,一边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。

  陈鸿远心中警铃大作,做贼心虚般和林稚欣拉开了距离,还微不可察地小幅度扯了扯衬衣的下摆,欲盖弥彰的意味不要太足。

  “这就叫坏了?欣欣,你有多久没帮过我了?还记得吗?”



  几人出现后,陈鸿远扭头和几个人说了两句什么,紧接着,几道目光齐刷刷地看向了她,没一会儿,陈鸿远就迈开步子朝着她走来。

  瞥了眼他脖颈处新鲜的牙印,林稚欣轻咳一声,凑上去吻了吻他的嘴角,轻声哄道:“大过年的不好扫瑶瑶的兴,等会儿放完烟花了再继续?”



  林稚欣在黑夜里蹙眉,迷迷糊糊睁开眼,什么都看不太清楚,但是她能感觉到被人圈在怀里,脸颊和嘴唇不断传来柔软的触感,蜻蜓点水般,很轻,却莫名执着。

  隔着一扇虚掩着的门,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传出来。

  林稚欣当作没看见她难看的表情,拉开自己位置的椅子,坐下后小声对彭美琴说了句:“彭姐,谢谢你帮我说话。”

  上辈子跟着奶奶生活,老人家时不时就脚痛背痛,她帮着按摩过很多次,所以做得很是熟练,既不怕轻了药效不够,又不怕重了加深伤处,力道拿捏得刚刚好。

  “因为我比你们两个人都厉害。”孟爱英上下打量她们两眼,一字一句,掷地有声补充:“因为你们不配!”

  在他的床上,床单被套都是家里带过来的,怎么着都比招待所的干净。

  想着外面雨大,林稚欣不免加快了收尾的动作,一回头就看见彭美琴对她挤眉弄眼:“看来是我多虑了,有人惦记着你呢。”

  再加上大家都是初来乍到,谁都不想在别人的眼里落个懒虫的印象,于是也都跟着早起了,可是大家都对研究所不熟,起来了也不知道去哪儿,只能在床上干坐着,要么出去洗漱。

  再者,她也没必要因为没选择关琼而感到愧疚,都是成年人了,不可能因为“不好意思不选谁”这种幼稚的理由而勉强去选择不适合自己的搭档。

  夏巧云拒绝道:“不用了,我女儿送我就行。”

  孟檀深颔首叫人,顺带解释:“对,刚谈完, 准备回店里。”



  孟爱英看了眼她眼底的乌青,猜到她昨天怕是没睡好,体贴地说道:“也行,那你继续睡会儿,我回来了再叫你。”

  起初他有尝试拉着林稚欣一起跑步,但某个双标的女人奉行的便是“严于律人,宽以待己”的规矩,陈鸿远当然没有得逞,试了几次,就被撒娇卖萌的招数给折服了,也不再勉强,只是偶尔外面下雨,在家里做俯卧撑之类的运动,才会强硬带上她一起。

  这年代买卧铺需要关系和复杂手续,就算去省城要一天时间,他们也只能买硬座,好在买票的时候位置都是连在一起的,少了很多麻烦,就是铁锭直达,有些费屁股。

  就在这时, 或许是察觉到他探究的目光,原本还在和谢教授说话的女人突然朝着他看了一眼,随后抿出一个梨涡浅笑,如漫山花开,美得令人心荡神驰。

  这年代没有监控,铁打的证据就不足,就算知道是谁举报的,只要对方咬死不承认,影响就不是很大,顶多就是被周围议论,名声毁了。

  这些都是人体最脆弱的地方,能够在必要时候给予对方最致命的打击。

  陈鸿远心里记挂着林稚欣,把抓到的小偷交给其他人看管,刚要回家看看,就瞧见林稚欣拨开人群朝着他的方向走了过来。

  今天他没穿军人服饰,而是穿着一身常服,黑色大衣一套,整个人透着股高干子弟的从容和说不清道不明的魅力,他好像是陪旁边一位雍容干练的中年妇人来的,一直偏着头听其说话。

  她看得很开,正打算离开的时候,却在服装厂里走出了一个陌生却又较为熟悉的身影。

  一出医院大楼,花草树木的清香将其冲散得干干净净,连带着整个身心都舒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