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稚欣暗暗吸气,强行压下胸口的悸动,然而拿捏着软尺的指尖却止不住轻颤。



  “我刚搬过来,要忙的事情挺多的,就不跟你闲聊了。”

  “下次回来,我会和妈提的。”陈鸿远握紧自行车的把手,目视着前方,微风拂过,在他眼眶里泛起阵阵涟漪。

  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,其中最不高兴的当属大队长何丰田了。

  这时,有人朝她搭话:“要不要喝点儿水?”

  他们昨天才成婚,今天就跑村医那开药,外人得知只会夸新郎官凶猛,却会往死里调侃新娘子,她才不想成为饭后茶余的笑料。



  两人沿着大路往前走,乡下空气清新,放眼望去满是农田和高山,绿油油一片,风景很是不错,置身其中散散步,没一会儿便身心舒畅。

  刚到地方不久,就听见两声争吵从里面传来。

  离开宋家,她又能去哪儿了?出了这种丑事,娘家人也不会管她死活的,她爸肯定会觉得她丢人现眼,连家门可能都不会让她进,更别说让她赖在家里蹭吃蹭喝了。

  听完陈鸿远的问题,林稚欣眨了眨大眼睛,没骨头似的趴在他胸膛,抬起半边俏脸,小声嗫喏道:“你会吗?”

  打量陈鸿远半晌,见他神色如常,还有闲心和她开玩笑,完全没有生气的迹象,林稚欣忐忑不安的心才落回了原地。



  一头短发全都用发油梳至脑后,背头造型成熟稳重,星眸剑眉,五官深峻,下颌线条流畅,一双黑眸冷冷清清,狭长如墨,气质说不出的宁和淡漠。

  她帮他,顶多洗个手就行了,他帮她,那张嘴可怎么办?



  林稚欣耳朵发热,面上划过一抹不自在,淡声给他安排任务:“那你等会儿换。”

  孰轻孰重她还是分得清。

  当然,他们只充当护盾,确保自家人打爽,又不被外人欺负,还能避免被人在背后说闲话,甚至别人后面提起来,也只会夸一句有担当。

  虽然林稚欣说得很有道理,但是她不是她,她没信心找到第二个“陈鸿远”,所以还不如就那么凑合下去,至少那是她父亲希望的结果。



  因为家里多了个客人,陈鸿远去买早饭的时候,从橱柜里多拿了一个碗拿来装包子,只见他从碗里拿起一个肉包子,从中间分开,里面热气腾腾的肉馅就露了出来,肉香瞬间四溢。

  有一个如此“善解人意”的对象,陈鸿远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,垂眸看了眼,俊脸飞快划过一抹难堪,人生为数不多的几次失态,都是因为她。

  闻言,邹霄汉便知道自己刚才没听错,打量的眼神好奇地在林稚欣身上转悠了一圈,乐呵呵地点了点头:“对,我是远哥的同事, 也是住在他上铺的室友邹霄汉, 你叫我小邹就好了。”

  因为他们回来的突然,来不及去买肉,只能用鸡蛋充当肉菜改善伙食,一道擂辣椒炒香干,清炒白菜,和番茄炒蛋,虽然只有三个菜,但是分量绝对够。

  就当她蹙眉揉耳朵的时候,旁边突然插进来一句男声:“你找远哥?”

  “咳咳……”陈玉瑶一口唾沫,差点儿给自己呛死。

  不过转念一想,这样的变化也不算特别奇怪,毕竟人都是视觉动物,因为外貌而慢慢产生好感也实属正常,更何况他们还有婚约在身,对于吴秋芬来说,怎么不算一件好事呢?

  林稚欣偏过头,装作整理衣服的样子,语调没什么起伏地说:“就是我之前的高中同学,好些年没联系了。”

  林稚欣不知道被谁拉了一把,往后退了两步,这才注意到陈玉瑶也跟着她跑了过来,看她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,此时有一边乱糟糟的样子,明显是刚才不小心被误伤了。

  一寸寸耐心吮吸舔舐, 直至她浑身发软, 像是溺水的鱼儿本能渴求氧气, 矜持不再, 心甘情愿攀附住他的脖颈,找寻能让她舒适的依靠。

  “在他的衬托下,我们这些人就跟个新兵蛋子似的,天天被师傅骂。”

  陈鸿远又高又壮,再加上是部队出身,打架能力一绝,之前一拳头就能把刘二胜一个七尺大汉干倒,这个男的体型还没刘二胜壮,肯定也不在话下。

  书中描述的陈鸿远和眼前这个太不一样,也太陌生了,虽然搞钱很重要,但是比起让他成长为那个杀伐果决不苟言笑的大佬,她更喜欢现在的他,至少像个有棱有角的大活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