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不过一行人刚落座,面前的宋学强突然掏出一张白纸拍在了桌子上。

  正走神时,去了县城找人的父子俩正好回来。

  比如他们第一次见面,就算心里讨厌她,他也会对身处困境的她伸出援手,又比如前些天在山里遇到野猪,他也会毫不犹豫挡在她身前救她护她。

  她没跟男的试过,着实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,也不可能傻不啦叽地跑去问陈鸿远,那样多尴尬啊。

  三月底快进入洋槐树的花期,四仰八叉的枝干上陆续挂满了洁白的花骨朵,还未靠近,就能闻到阵阵淡雅的清香。

  她能感受到陈鸿远身子一僵,没有再做多余的行为,甚至还往后面撤开一些距离,只是抓着她脖颈的那只手,一直没有松开。

  “房子目前还不知道有没有名额,估计会先住集体宿舍。”

  “早……”



  “我能去吗?”林稚欣的眼睛亮了亮。

  罗春燕被她洒脱且极具感染力的笑容晃了下眼,只觉得她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,教人恨不能答应她说的任何事。

  林稚欣也没矫情,说了声谢谢就麻溜把衣服给换了,顺带还给自己扎了条利落的麻花辫,穿上解放鞋,吃完早饭就准备出发了。

  开始格外注重外表,爱漂亮爱干净,还喜欢打扮自己,不是说这样不好,但带来的更多是负面影响,比如虚荣,势利,瞧不起人。

  陈鸿远盯着她万分懊恼的神色,嘴角的弧度微不可察地往上扬了扬,一边在她身边的位置坐下,一边轻声解释:“这是薄荷,可以止痒的。”

  陈鸿远先是敛眸看了眼打湿的裤子,方才缓缓抬头看她,眼底愠色渐浓。

  她语气坚定,陈鸿远一愣,没再说什么,刚要蹲下去继续背她,却再次被拒绝。

  至于书中那个和她同村的大佬……

  大队长也知道机会难得,立马叫上村里几个身强体壮的后生,打算即刻上山把那只野猪逮回来。

  张晓芳听着这混账话,眼睛都瞪大了,难以置信地反问:“你管这叫闹着玩?”

  说完,她顿了顿,压低了声音继续道:“人家阿远嘴上没说,心里能不介意?而且当时他不是说了,不喜欢咱们欣欣吗?”

  于是笑着提议:“去我房间聊吧。”

  原本白嫩光洁的肌肤布满了草爬子咬的肿包,上面指甲的痕迹一道道的,鲜红一片,隐约有了破皮出血的迹象。

  “大队长让我背的。”

  目送对方走远后,林稚欣杏眸沉了沉,扭头看向身旁的陈鸿远,忍不住开口,“下次见?你还跟她约了下次?”

  住在隔壁的那个男人,居然就是她一直要找的未来大佬?

  他力道不重, 不至于捏疼林稚欣,但见他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,让她不禁开始猜测他的动机。

  可想象中的各种反应都没有出现,反而等到一句比刚才更令人不寒而栗的话:“再不把手拿开,就给你丢这儿了。”



  她吃进去的每一口粮食,那可都是他们辛辛苦苦用工分换来的, 凭什么让她免费吃?

  陈鸿远呼吸略重,用手重重抹了把脸,纤长浓黑的睫毛抖了抖,遮住了眼底浮起的情绪。

  随着他们争来抢去,众人的视线或多或少也跟着落在了队伍末尾的两个主角身上。

  厨房里,马丽娟挥舞着锅铲正在炒菜,听到动静抬了下眼,见林稚欣跨过门槛进屋,道:“怎么洗了这么长时间?”



  他一边环顾四周找寻两个女同志的身影,一边试图缓解紧张的气氛:“她们应该没那么倒霉,正好跟那头野猪撞上吧?”



  于是她佯装为难地皱了皱眉,沉默不语。

  难怪惹得那么多年轻后生前仆后继。

  周诗云听见她对陈鸿远的亲昵称呼,衣袖下面的手不由捏紧了拳头,但转念又想到他们是邻居,从小一起长大,这么叫也不算什么。



  说实话,她并不是很喜欢林稚欣。

  林稚欣敏锐察觉出她的表情变化,回了她一个差不多的笑容后,尾音轻快地对一旁的陈鸿远说:“我刚给我二表哥送完饭,他让我带几句话给你。”

  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,原主很难不变得敏感偏执,性格跋扈,朝外竖起尖刺,从另一种角度来说,这何尝不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?

  而且如果林稚欣真嫁过去了,到时候天高皇帝远,她要是记恨这件事,再也不和他们来往了,他们又能怎么办?

  “舅舅,舅妈!”

  她开口的声音轻声细语,和多少夹杂着口音的大部分村民不同,面前这位美妇人的普通话异常标准,甚至隐约带着点儿北方的腔调,听着格外舒服。

  男人掌心的温度灼热,林稚欣亦步亦趋跟着,不动声色打量着他的背影。

  两具年轻火热的身躯骤然拉近,一柔一刚,严丝合缝地贴合在一起。

  事发突然,她也就没时间跟林稚欣提前说了。

  说话间,身上出了汗黏糊糊的,也因为太激动,他无意识抖了抖胸前的衣服,露出小半截精瘦的腰。

  林稚欣咽了咽口水,知道是自己没礼貌在先,心虚地摸了摸鼻尖,但仍然硬着头皮套近乎:“听我舅舅说你去当兵了,难怪我没认出来你,变化还挺大的哈哈哈。”

  毕竟她看上去开朗又自信,又怎么会突然变得沉闷且自卑?

  想到这儿,她不由深吸了一口气,眼皮下意识抬了抬,却和那双幽深的眸子猝不及防撞在一起,里面的情绪太过汹涌直白,像是要把她给吃了,吓得她又马不停蹄地错开。

  县城里的集体宿舍,那也比乡下的土房子条件好,而且只要表现好,熬够资质,迟早会分到房子,最重要的是,以后工作落实了,户口就能跟着迁到城里去,那可就是真真正正的城里人了。

  虽然那个人周身被杂草遮挡了大半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他就是能一眼认出来是谁。

  林稚欣虽然觉得这个场面略有不适,但是也没有流露在脸上,不说现在,就连后世的大多家庭也都是这样的相处模式,见怪不怪了。

  另一边,林稚欣走出密林,沿着小径赶往宋国辉做工的地方,只是紧赶慢赶,他们还是已经开始继续修渠了。

  总归林稚欣是他们老林家的人,总不可能两家真的不来往了,以后林稚欣嫁了人,想在婆家不受委屈,还不是得靠他们这些娘家人,难不成还指望别家?

  乌黑长发挽成一个简单蓬松的低丸子头,额角几缕碎发随风飘荡,在巴掌大的小脸上轻轻拂动,细看之下,能看到扑朔的睫毛,纤弱又乖顺,为艳丽张扬的五官更添了几分柔美。

  其中速度最快的当属黄淑梅,她就是竹溪村本地人,捡菌子这种活从小干到大,对于她来说再简单不过,没一会儿她的背篓就堆起了小山。

  只是她没想到宋学强一坐下就开始翻陈年旧账,把他们当年不情不愿签下的凭证甩在了他们脸上,这么多年过去了,那笔钱哪里还有的剩?早就花的差不多了。

  没一会儿,林稚欣看见她手里多出来的一把艾草,有些惊讶地问:“你在这儿干吗呢?”

  好消息是:大佬找到了,可以收拾收拾准备抱大腿了。

  那人一听,恍然笑了笑,刚想收回视线继续干活,余光忽地瞥到什么,指了指自己的脖子:“哎哟,你这是跑到林子里去了吧,林子里的蚊子就是毒,你这儿红了好大一片。”

  宋老太太想起什么,又嘱咐道:“对了,叫你两个哥哥摘些做清明吊子的标杆回来。”